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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乌龟去散步 万象 52 0
长江现在还有多少鱼?研究人员“更新”了最新数据

长江现在还有多少鱼?

研究人员“更新”了长江鱼类资源的最新数据

长江中,现在还有多少鱼?日前,《水产学报》刊发了一篇论文《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本底状况调查(2017—2021)》,为我们“更新”了长江鱼类资源的最新数据。

据了解,这项《长江渔业资源与环境调查(2017—2021)》(简称“长江专项”),由农业农村部统筹部署,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总牵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技术总协调, *** 了24家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力量,历时5年,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鱼类种类组成及分布、鱼类资源量、濒危鱼类、长江江豚、渔业生态环境等7个专题开展了系统调查。这是关于长江鱼类资源的第二次大型调查。

在此之前,1973—1975年我国开展的“长江六省一市水产资源调查”,是对长江鱼类资源的之一次大规模专项调查摸底。40多年来,这一数据一直没有更新。

现在,这个第二次调查所获得的最新数据,可以为长江十年禁渔的效果评估提供一个基准数据。

长江现在还有多少鱼?

10月25日,“长江专项”首席专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危起伟介绍:“经过估算推断,长江流域的鱼类资源现存数量约为8.86亿尾,资源重量为12.48万吨,仅相当于20世纪50年代的27.3%、60年代的30.9%、80年代的58.7%。这表明,长江流域全面禁捕前,长江鱼类资源总体呈持续衰退趋势。”

从鱼的种类来看,2017年以前,长江历史记录分布鱼类有443种。本次调查共采集到鱼类323种,包括历史有分布、本次也采集到的鱼类有308种;另外,长江外来鱼类记录数量由历史记录的19种上升至现有的30种,预示外来鱼类入住长江水系的规模有所扩大。

调查显示,鲤、鲫、鲢、黄颡鱼、短颌鲚、鲇、蛇鮈、草鱼、光泽黄颡鱼、鳜、铜鱼、翘嘴鲌、鳊、鳙为流域性优势种,渔获重量占比达到50%,数量占比达到45%。

四大家鱼的产卵场,主要分布在上游6个江段(总规模约0.96亿粒)、中游12个江段(总规模约43.93亿粒)。

汉口和汉口下的江段,是产卵规模较大(大于0.5亿粒)的产卵场之一。这显示,武汉江段产卵场的保护,对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来说非常重要。

长江江豚的种群能够恢复吗?

目前,长江江豚种群稳中有升,分布范围进一步扩大。当前主要分布于鄱阳湖、洞庭湖和长江中下游干流及通江支流水域。

其中,鄱阳湖的种群数量较为稳定,平均457头。洞庭湖约110头,在湘江营田以下河段及东洞庭湖呈现连续分布。近几年调查显示目击率有一定上升,这说明它的种群可能有所恢复。

宜昌以下长江干流的江豚数量估算约445头,种群数量变动不大,分布区也较为稳定,密集分布在荆江门江段、湖口至彭泽江段、安庆至铜陵江段和南京保护区江段等。

随着长江全面禁捕后,小个体、短生命周期的鱼类资源得以恢复,长江江豚的捕食条件有望逐渐改善。

今后,随着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相关保护区规范调整和绿色航道建设,以及自然岸线的修复,栖息和摄食场所得以恢复,食物进一步丰富,江豚的分布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江边看江豚,有望成为我们一种新的休闲方式。”危起伟笑着展望这一美景。

中华鲟和它的“兄弟们”

怎么样啦?

2021年,国家发布新版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长江流域的一、二级保护鱼类增至29种(类),本次专项调查共记录到15种。

通过水声学探测估算,5年来,在葛洲坝下游80公里江段内,中华鲟的自然繁殖个体分别为27尾、20尾、16尾、13尾和15尾。近5年来,没有观测到中华鲟的自然繁殖。

长江鲟也是类似情形,近年来一直没有观测到自然繁殖行为,它也因此被 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22年更新)认定为野外灭绝。

所幸,5年来,在长江流域共记录胭脂鱼413尾,其中,更大个体是一条超过6公斤成年鱼,表明长江中仍有一定规模的胭脂鱼亲本,它们可能有小规模的自然繁殖。

2018年在汉江上游太白河,研究人员采集到了川陕哲罗鲑的当年生幼鱼,证实其在太白河有自然繁殖活动,估算资源量为3814尾。

圆口铜鱼、金沙鲈鲤、红唇薄鳅、岩原鲤等11种鱼类,在长江中仍有一定规模的自然种群。

随着长江大保护、长江十年禁渔的全面落地,不到2年时间里,研究人员发现,长江里的一些短生命周期鱼类种群在快速恢复。

通过数字模型演算,两湖的鱼类资源量在3~5年内就能得到恢复;长江干流有望在8年左右达到资源量的平衡。

“所以,请再给长江一些时间,让长江休养生息,重新恢复活力!”危起伟呼吁。(武汉晚报 记者金文兵)

来源: 武汉晚报

吃货注意! 这些长江鱼类更好别吃 假货不少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持续开展长三角地区长江禁渔联动协作,根据《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水产品经营监管,严厉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现将长三角地区“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2022年度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某餐饮公司虚假宣传中华鲟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当事人上海某餐饮公司在其创建的微信群发布“超大条中华鲟到店,欢迎品尝”等用语内容。执法人员之一时间现场检查,在冷藏柜发现2条疑似“中华鲟”,当即采取登记保存。

上述鲟鱼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鉴定,不属于中华鲟。经对进货渠道排摸,涉案鲟鱼为当事人总公司从供应商处采购,实际为杂交鲟鱼。至案发,当事人经营该鲟鱼2条,共9.6公斤,尚未销售即被查获,无违法所得。

处罚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行为。因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及时下架违法内容,未造成恶劣后果,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减轻处罚。

2022年8月,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一款规定,闵行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中华鲟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商家为博眼球,通过微信群等新型载体发布经营中华鲟的虚假宣传内容,性质恶劣,也对办案线索核查、证据固定等带来挑战。办案人员通过 *** 证据截取、专业机构鉴定等手段,查实违法行为,也为后续同类型案件办理提供指导和参考,达到了“查案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批”的良好效果。

案例二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9日,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至辖区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菜单及大堂内张贴的宣传海报内包含“野生长江河鳗,售价268元/例”的相关内容。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对其提供的涉案渔获物的相关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等证据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涉案的所谓“长江野生河鳗”为人工养殖,并非于长江中捕获。

处罚情况

当事人为增加销量,满足食客需求,将普通人工养殖河鳗宣传为“长江野生河鳗”,其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查处此类案件,对辖区相关餐饮主体起到警醒作用,提升长江禁渔守法自觉,同时引导消费者自觉 *** 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从而形成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

案例三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某饭店未按规定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上海市崇明区某饭店为一家中型饭店,主要经营餐饮服务。2022年2月23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未查见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当事人的相关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3月2日前改正。2022年3月7日,执法人员至该单位复查,但当事人仍未将2022年2月17日购进的鲫鱼、凤鲚的追溯信息上传至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处罚情况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及时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相关信息且接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2021年4月1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施行,要求探索建设水产品市场流通追溯监管平台。同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品种目录(2021年版)》,将刀鲚、凤鲚、鮰鱼、鲫鱼、大闸蟹、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鳊鱼、梭子蟹等水产品列入追溯品种目录,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本案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之一起涉及中型以上饭店未按规定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水产品追溯信息的违法案件,形成执法威慑力,为有效防止非法捕捞渔货物流入市场销售,巩固禁渔成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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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江阴市城东某水产品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2日,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依法对江阴市城东某水产品店涉嫌虚假宣传“长江刀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刀鱼销售等。2022年3月9日,当事人为促成交易,在明知其所售的刀鱼为海刀鱼的情况下,仍向客户宣称所售刀鱼为“长江刀鱼”,并以2200元/斤的单价,售出4条刀鱼共计0.984斤,销售额2150元,获利477.2元。

处罚情况

当事人对所售刀鱼的产地进行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一款的规定。2022年5月18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20.0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以“过筛”式明查结合“点穴”式暗访的形式,全面加强涉渔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执法,持续保持对涉渔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本案通过江阴新闻综合频道等平台,对涉案经营者仅因一时“口舌之快”逾越法律“红线”而受高额处罚的违法事实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开报道,亮明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吹牛不上税”等信口开河式虚假夸大宣传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极大提高了同业经营者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的守法意识。

案例五

江苏省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丹阳市云阳镇某美食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28日,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阳分局对位于丹阳市云阳镇丝绸路万善上院美食街16幢105号的丹阳市云阳镇某美食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门头LED滚动屏正在滚动播放“长江三鲜”的用语对外开展宣传。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中旬左右,为吸引顾客,在其美食店门头LED滚动屏以“长江三鲜河豚(68元/条-88元/条),刀鱼、鮰鱼可接受预定”的宣传用语进行宣传。截至案发未有接受预定,也未实际经营过上述“长江三鲜”。

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之一款之规定,符合《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一项规定之情形,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一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整改,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000元。

案例评析

当事人作为餐饮行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以“长江三鲜”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经营过程中实际未有河豚、刀鱼、鮰鱼等产品推出,也未有接受预定,其行为具有诱导性和欺骗性,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存在,构成了虚假宣传行为。

案例六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生鲜超市虚假宣称售卖“江鲈鱼”案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31日,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崇川区某生鲜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水产品销售区域某标价牌显示“品名:江鲈鱼,价格23.9元/斤”。经查,该超市销售的鲈鱼为以20元/斤的价格从南通四季食品城购进的普通养殖鲈鱼,并非来自长江的鲈鱼。

处罚情况

该超市用“江鲈鱼”作为营销噱头,对普通养殖鲈鱼的来源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一款的规定。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评析

涉案鲈鱼的来源认定是该案定性处理的关键。该案的成功查办,给予不法经营者有力震慑,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冒用“江鱼”“江鲜”进行虚假宣传等涉渔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

案例七

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特大非法捕捞销售“长江刀鱼”案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商贩陈某在兜售“灵江刀鱼”。经询问,执法人员判断陈某还有上家,随后将线索通报临海市公安局、临海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并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专案组成功锁定在灵江流域非法捕捞刀鱼的违法犯罪团伙。6月18日至19日,专案组分赴宁波、椒江、临海等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现场查扣船只2艘、捕鱼工具30余件,缴获刀鱼100余斤。经查,2022年4月起,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违反全省“八大水系”禁渔制度,在临海灵江流域非法捕捞刀鱼达上万斤,并冒充“长江刀鱼”之名以高价向省内外贩卖牟利,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

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属于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 *** 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之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件移送至临海市公安局处理。

案例评析

本案从市场流通环节一个小线索入手,依托渔政、公安、市场监管三部门联勤联动机制优势,立体深挖上下游链条,成功实现“捕、运、销”全链打击,抓获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都是近年内罕见。

案例八

浙江省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案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31日,永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永康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在其经营场所内摆放有含“红烧河豚”字样的宣传板及菜品为“长江河豚趴草头”的菜单。经查明,当事人为促进消费、提高经营额,在排菜时以“长江河豚趴草头”的菜名向消费者进行推销,并以“长江河豚”的名义向消费者推荐相关菜品。同时,当事人的餐饮总监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含有“长江三鲜之河豚”字样的图文动态。但当事人使用的河豚鱼系养殖的速冻河豚鱼(暗纹东方鲀)。当事人对河豚鱼的产地不准确、清楚、明白的表示,易使消费者误以为当事人销售的是长江野生河豚鱼。

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之一款之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之一款之一项之规定,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案例评析

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对此案的成功查办,不仅破除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潜在风险,并以此为契机,向经营主体进行了政策法规宣讲,防止长江鱼类被搬上餐桌。

案例九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民俗农庄餐厅虚假宣传水产菜品案

案情简介

2022年1月26日,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暗访检查时,发现龙山街道临近长江的某民俗农庄餐厅招牌、菜名、水产池标签中标注有“野生甲鱼”“阿根廷对虾”和“中华鲟”等字样。执法人员现场表明身份后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所称的“野生甲鱼”实际为养殖甲鱼,“阿根廷对虾”为国产青虾,均自固定的供货商处购进,“中华鲟”没有采购过。当事人标注上述字样是为了让菜名好听,以吸引顾客消费,提高菜品销量。

处罚情况

当事人虚假宣传水产菜品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一款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销售菜品数量较少,且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能够证明相关水产菜品原料来源合法,并及时消除虚假标注。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案例评析

长江“十年禁渔”进入‘三年强基础、顶得住’的新阶段,大部分餐饮服务提供者能够严格履行“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菜品”的公开承诺。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重点打击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开展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案例十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赵某某收购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案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24日,马鞍山市含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违法线索,对含山县林头镇水产品个体工商户赵某某涉嫌收购、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赵某某自2022年4月以来陆续从代某某、胡某某处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合计货值2600元,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至案发前已将上述渔获物销售并获违法所得700元。上述渔获物经公安机关查证系含山县居民代某某、胡某某在长江支流裕溪河(禁捕水域)从事生产性捕捞渔获,代胡二人已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提起公诉。

处罚情况

当事人收购、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未履行水产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分别违反《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和《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含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罚款9650元的处罚。

案例评析

共抓大保护、齐护“母亲河”,含山县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快速反应,联手斩断一条非法交易利益链。通过该案,既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又向水产品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不要心存侥幸收购无合法来源的水产品,切实履行进货查验的法定义务才是合法经营的“护身符”。

案例十一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饭店收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 菜品销售案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20日,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违法线索,对郊区某饭店涉嫌收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2年4月5日、4月12日,4月13日从吴某某处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合计货值255元,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至案发前,当事人已将上述渔获物 *** 成菜品进行销售并获违法所得204元。上述渔获物经公安机关查证系吴某某在长江干流(铜陵段)从事生产性捕捞渔获。吴某某已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提起公诉。

处罚情况

当事人收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 成菜品销售和未履行水产品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分别违反《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和《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4元、罚款4590元的处罚。

案例评析

该案是铜陵市郊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的首起非法捕捞、加工销售长江流域渔获物系列案,充分体现从源头供货到流通销售的“全链条”执法合力,对少部分不法餐饮服务提供者产生很大的震慑警示作用。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长江的“江团”是什么鱼?2000年卖300元一斤,现在反而降价了?

江团鱼,又称长吻鮠或鮰鱼,以其鲜美嫩滑的口感而闻名于世。回首过去,我们发现了这一美味的漫长历史。1985年,江团鱼在成都市场上的售价仅为10多元一斤,但它的价格逐年攀升,数量锐减,最终在2007年成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江团鱼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其独特的口感,还反映了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

然而,时光荏苒,如今江团鱼的价格却下降到了30元左右一斤,尽管它仍然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单。这种价格波动引发了人们的疑惑。为何曾经价值高不可攀的江团鱼现在价格下跌?这其中有何内情?

江团鱼自古以来就被誉为上好食材,其美味传世。然而,不良商贩曾经为了获利,将鲶鱼冒充江团鱼,导致江团鱼的声誉受损。江团鱼与鲶鱼在外表、胡子、体型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但这种欺诈行为令人警醒,强调了保护江团鱼及其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江团鱼主要分布在东亚地区,它们偏好阴冷的环境,是杂食性动物。这一独特的生态分布和习性使其在自然界中占有一席之地,但也使其更容易受到环境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江团鱼的养殖逐渐从野生转向人工。特别是川江1号品种的成功养殖,使江团鱼的价格有所下降。然而,江团鱼的养殖周期较长,这也是价格波动的一部分原因。

江团鱼的美味令人陶醉,但其保护和养殖仍然面临挑战。为了提升江团鱼的地位,有必要进一步改进养殖技术,以缩短养殖周期,降低成本,同时保护其自然栖息地。这将有助于让更多人享受这一美味,同时保护这一珍贵的物种。

江团鱼,曾经是高价的珍馐美味,如今成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险境与变迁令人深思。我们期待着科学家和保护者共同努力,保护江团鱼的生态环境,提升其养殖技术,以确保这一美味的传承与可持续。江团鱼的故事,既是食物的故事,也是生态保护的故事,让我们共同守护这一宝贵的资源。

长江南源已知鱼类增至6种

长江南源当曲河道。本组图/新华社发

在当曲采集的斯氏高原鳅标本图像。

新华社西宁7月24日电 2023年江源综合科学考察队24日在位于青海的长江南源当曲展开科考。当日,来自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的科考队员在当曲采集到斯氏高原鳅样本,研究证实斯氏高原鳅是记录到的长江南源“第六种鱼类”,长江南源已知鱼类种类由5种增至6种。

麻利地套上下水裤,手持抄网沿着河畔打捞,没过多久,科考队员刘晗就捕获了十多条鱼。通过观察外部形态并检查内部结构,科考队查询对比论证后,发现其中有4条鱼是斯氏高原鳅。

长科院长江源关键鱼类栖息地研究创新团队负责人李伟介绍,此前相关文献资料显示,长江正源沱沱河共分布有6种鱼类,其中包括2种裂腹鱼类和4种高原鳅属鱼类,而南源当曲有5种。

李伟说,在江源科考中,团队先后多次采集到新的高原鳅鱼类样本。连续在不同季节发现斯氏高原鳅,证实长江南源有斯氏高原鳅分布,当曲的鱼类种类增加至6种。

据了解,高原鳅属鱼类是条鳅科鱼类中物种多样性更高的类群,也是青藏高原特有物种中数量最多的属,具有生态多样性和快速进化特征。其中,斯氏高原鳅体前躯呈圆筒形,后躯侧扁,对海拔高度变化的适应力较强,是世界上分布海拔更高的鱼类之一。

青海大学省部共建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祁得林说,江源科考的这一发现有助于全面掌握长江源头鱼类物种多样性本底数据,对长江土著鱼类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鱼类是长江源“生态环境晴雨表”。“长江南源记录到斯氏高原鳅,说明长江源水生态系统健康并持续向好,鱼类多样性仍存在增加的可能性。”李伟说,研究团队将从生态水文适应性角度,进一步研究长江三源的鱼类组成、分布特点和栖息地。

长江源头在哪里曾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谜题。1978年,第二次江源科考终于探明长江有三源:正源沱沱河、南源当曲、北源楚玛尔河。3个源头风格迥异,共同构成了绚丽多姿的长江源区。

来源: 厦门日报

此鱼叫小口白甲,常被误认成土鲮,钓不得更吃不得,若钓到请放生

#头条创作挑战赛#

导读:此鱼叫小口白甲,常被误认成土鲮,钓不得更吃不得,若钓到请放生

对于许多钓鱼人来说,应该都知道一个公认的“行规”,那就是钓到自己不认识的鱼,尽量不要带回家,更好是直接就地放生,免得给自己带来“飞来横祸”,因为现在好些稀有的野生鱼类都已经成为了保护动物。


而小口白甲就是这样一种鱼,别看它长得很普通,像极了土鲮,但它却钓不得更吃不得,若钓到了请及时放生。如果大家不认识小口白甲,这篇文章就更要看一看了。

小口白甲是什么鱼?

小口白甲是民间的一种叫法,有些地方也叫它尖嘴白甲,腊棕等,而它的学名叫四川白甲。这是白甲鱼的一种,它一样也是属于鲤形目、鲤科的,但却是鲃亚科,白甲鱼属的。

对于白甲鱼的大名,估计不少钓友都有听说过。而小口白甲则是白甲鱼中的稀有品种,它主要是分布在长江上游干支流中,尤其是在金沙江、嘉陵江、岷江、大渡河和雅砻江中下游等水系中较为常见。

小口白甲这个俗称,就已经概况出了这种鱼的一些主要特性,它的嘴巴较小,而身上的鱼鳞是银白色的,看起来很像白色的甲片,因此而得名。

这种鱼长得和我国很多地方都有分布的土鲮鱼相似度极高,不认识小口白甲的朋友们,就可能会把它当成是土鲮鱼。

但是小口白甲的头偏短,而吻是圆钝状的、稍隆起,吻端有小的白色斑点,另外在它的眶前骨分界处有明显的斜沟。

另外仔细观察还会发现,小口白甲的口颇宽,横裂,扩展至头腹面的两侧。下唇仅限于口角。下颌外露,具角质缘。而且成鱼的话是没有须子的。除此以外,它的背鳍刺宽且粗,尾柄也很细长,在尾鳍深叉,末端尖细。

这种鱼一般个头不是很大大,体型中等,普遍都是半斤到两斤一条。但是也有些大个头的能长到七八斤重,只是十分罕见而已。

而且这种鱼对生长环境要求极高,它一般都是在水流湍急,且底层多砾石的江段中生长。这种鱼的食性也很特别,爱吸食长在岩石上的藻类,尤其是爱吃硅藻、绿藻等。

小口白甲和土鲮鱼的区别

对于土鲮鱼,相信很多人是比较熟悉的,它是我国土生土长的一种鱼类,也叫它雪鲮、鲮公、花鲮等。

这种鱼也是全身都有白色的角质鳞片,外观来看确实和小口白甲极其相似,不过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们也是有区别的。

比如鲮鱼的体型略偏扁、个头也要比小口白交小一点。而它的头小、吻钝、口下位,且有一对徐子。

另外就是土鲮鱼一般是腹部银白色,而背部是青灰色的,它的鳞片中等大。在体侧胸鳍后上方有数片宝蓝色半月形斑纹的鳞片,呈菱形分布。

除此以外,土鲮鱼是不耐低温的鱼类,它很容易被冻死,当温度低于7℃就会被冻死。而且由于这种鱼主要是生长在活水且激流的环境中,常以浮游植物的有机碎屑为食,所以注定了它的生长十分缓慢,往往一年长不到2两,七八年也长不到一斤重。

小口白甲鱼是保护动物吗?

小口白甲鱼的肉质非常的鲜美,在过去一直以来都是很多当地人喜爱吃的一种鱼类。但由于这种鱼的生长速度稍慢,繁殖能力也不太强,一般都是在四五月份的时候在急流浅滩上产卵,之后附着在砾石上发育孵化。

而且小口白甲对水质要求极高,在近些年好些地方的水质受到了很多程度的污染,导致了小白白甲的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

再加上早些年过度的捕捞,因为它的味道鲜美,在市场上也很抢手,不少人就采用电鱼、断子绝孙网等方式疯狂捕捞,从而导致这种鱼的种群大量减少,在好些地方都已经见不到了。

目前小口白甲鱼已经成为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如果大家在野外钓到了酷似土鲮鱼,但是却又不是土鲮鱼的“怪鱼”,可不要随便拿回家哦,它有可能是白甲鱼,尤其是保护动物的小口白甲鱼。

写在后面

这里要告诉大家的一点是白甲鱼其实也有好多种,比如高体白甲鱼、粗须白甲鱼、短身白甲鱼、大渡白甲鱼、多鳞白甲鱼等等,但是保护动物的只有前面介绍的“小口白甲鱼(四川白甲鱼)”和多鳞白甲鱼。

另外就是白甲鱼一般都是在两广、四川、贵州和云南等地方才有分布,大家如果是去野外的一些河流垂钓,就真的容易遇到这种鱼。希望大家更好是能了解不同白甲鱼的区别,避免惹祸上身。

各位朋友们,你们见过这种酷似土鲮鱼的“怪鱼”吗?你知道如何分辨它们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长江外来物种上升至30种,看看都有哪些。专家及时发出提醒!

长江十年禁渔已经到了第三个年头,依目前的长江渔业资源恢复情况,那是相当的乐观。而且,禁渔仅仅两年不到那会,各地更是捷报频频。

可是,有喜同样也有忧,根据《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本底状况调查(2017—2021)》显示,长江中发现的外来鱼种,已经多达30种,而早在2017年以前所调查的结果显示,当时调查得出的长江外来物种数量为19种。但是,随着最新的调查报告显示,仅仅4年时间,长江的外来物种入侵就增加了11种,这种增长速度是多么恐怖。

十年禁渔或成为外来物种“保护伞”,那么,这些外来物种是如何而来的。

也许很多人会不以为然,认为,外来物种即便增加了又能怎么样,众人的普遍观念就是,在我国,只要是能吃的,那就不存在泛滥的威胁。

从近两年相关部门对于长江外来物种的种类调查,我们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为我国本土型物种入侵,一类为境外物种入侵。

30种入侵长江的物种,分别为史氏鲟、杂交鲟、拉氏大吻鱥、丁鱥、大眼华鳊、南方拟?、三角鲂、大鳞鲃、花鲈鲤、鲮、麦瑞加拉鲮露斯塔野鲮、散鳞镜鲤、锦鲤、须鲫、北方须鳅、北方花鳅、北方泥鳅、短盖巨脂鲤、下口鲇、蟾胡子鲇、革胡子鲇、斑点叉尾鮰云斑鮰、红尾护头鲿、尼罗罗非鱼、莫桑比克罗非鱼、食蚊鱼、大口黑鲈、梭鲈。

而本土进入长江的外来物种更具威胁的,当属南方南方拟?,俗称蓝刀,白条鱼。是我国的特有物种,分布于云南、广西、福建、海南、江西等地。

那么就有人会说了,白条入侵,还需要担心?

长江流域内,有着大量的肉食性鱼类,它们的存在,也只是那些肉食性鱼类的食物而已。

有这个想法,是错误的。白条鱼有着极强的适应,繁殖能力,一旦数量起来。它们会不断的压缩很多鱼类的生存空间。因为,不仅繁殖能力强,而且,它们的觅食欲望同样强烈,会尽一切可能的抢夺水中的浮游生物,藻类。这就可以对很多鱼类幼鱼的成长,造成不可逆的破坏。

而在境外入侵物种里,有两种物种,可以说是更具破坏力的存在。

其一为革胡子鲶,也叫埃及塘鲺,这种外来鲶鱼,不仅食量极大。而且,繁殖能力,适应能力更是恐怖。100g时即可繁殖,1斤重的雌鱼,可产卵10000粒,成年后一年可繁育4-5次,一年产卵20-25万粒。

且,它的成长速度更是用恐怖来形容,正常生存状态下,埃及鲶,一年可长到5-10斤,成年个体更大可超过100公斤,体长近两米。成年个体,不仅水中鱼类会成为它的食物源,甚至于,岸边栖息的水鸟,飞鸟,都可能是它们主要攻击对象。

而,最可恶的第二种入侵物种,那真的是如过街老鼠,它是何物,有心人应该也能猜出来了。

没错,它就是清道夫。一种曾在我国水族市场风靡一时的物种,可是,随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奇特物种介入。清道夫鱼也渐渐被曾经的爱好者,与市场所淘汰。

但是,最可恶的就是,你淘汰以后,无公害消除也好。可是,为什么要无知道随意乱放生。

也正是因为他们这些人的盲目行为,清道夫进入我国自然水域之后,就开启它们那种肆无忌惮的横扫之旅。

如果埃及是成鱼的噩梦,那么,清道夫就是所有鱼类鱼卵的噩梦。在食物缺乏的情况下,自然水域里那些鱼类鱼卵就成了它们补充食物的来源。而这行为,无异于断子绝孙。

清道夫,不仅繁殖能力超强,适应能力更是无敌般的存在。有某些自媒体人曾专门做了一些试验,把清道夫捞起来,放在太阳下暴晒。在经过长达几个小时的暴晒下,整个鱼都被晒干晒扁了。可是,将其放入水里,没过一会,它居然又能成功复活。这恐怖的生存能力,实在是匪夷所思。

长江的鱼类资源恢复本是好事,可是,随着禁渔令的颁布,我们在保护本土物种的情况下,也无异于在保护其他的外来物种生存。

所以,在了解过后,我们还是有必要再强调,反复强调。外来物种的危害是无形又有形的,放流本是好事,但是,盲目放流就等于杀生。最后也是奉劝大家,合理化放流才是良性循环。

我是啊峰,喜欢的点赞,关注,这些大家的阅读!!!

长江神秘物种鳤频现!十年禁渔才两年:成效显著,鱼儿多到水发黑

长江!长江!中国对长江的保护终于迎来了重大的转变,虽然才全面禁渔两年,但是,长江的各种生物资源提升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这也再次证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对长江的历史性保护转变,是完全正确的。



不说远了,就完全执行完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的目标,我国整个长江区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也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

而且大规模鱼儿活动,稀缺长江生物的增长,多年未见的鱼儿出现,都是一种变好的象征。这到底变得有多好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长江十年禁渔才两年!成效已显著

没错,的确我国长江十年禁渔才两年,但是对于长江的生物资源变化来说,已经是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是真的越来越多了。

只不过话说回来,长江本身就应该有这样的样子。本身长江就是我国资源非常丰富的区域,特别是鱼类资源非常丰富。



按照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长江的淡水鲸类2种,鱼类高达424种。其中稀缺生物白鱀豚、中华鲟、达氏鲟、白鲟,长江江豚等都是在长江之中生存,大家曾经吃的四大家鱼,也是在长江普遍存在。



但是,也就是因为资源丰富,人类最初的不合理开发,导致了不少生物的减少,甚至出现了种群的灭绝。

例如:白鲟宣布了灭绝,是有点可惜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国要呼吁长江保护,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的原因,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看到整体的长江资源提升,恢复到我们初始的状态。

这不,来自2023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长江资源变化来看,的的确确已经出现了大变化,其中稀缺生物长江江豚已经出现了“止跌回升江豚数量较五年前增长20%”的状态。



科考数据显示,江豚已经达到1249头,其中,长江干流约595头、鄱阳湖约492头、洞庭湖约162头。

与2017年1012头相比,5年数量增加23.42%,年均增长率为4.3%,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所以,这绝对是好消息。

当然,除了江豚之外,鱼类资源的提升更加强,其中稀缺性,罕见的神秘鱼类都达到了历史性水平,多次出现——活动频率大幅度地提升。



长江多年未见神秘物种鳤,频繁出现

没错,长江神秘物种鳤对很多人来说,应该不陌生,这种鱼曾经欢迎程度非常的高,该鱼体近似筒状细长,头小,平直,无须,尾鳍灰黑色。

我们又将它称之为“刁子、麦秆刁、昌刁、刁杆”等等,由于它肉质细嫩,味鲜美,食用颇受欢迎。



所以,被大规模地捕捞,而且,这种鱼类的增长速度极其缓慢,常见的也只有0.5-1公斤,所以,只要快速捕捞,那基本上也难以再有。而且,对于整个长江来说,也的确是出现了历史性的转变,不仅限于鳤。

在上世纪70年代,每年所捕捞的含鳤鱼在内的长江鱼类能达到26多万吨,到了80年代的时候,这个数量降低到了20万吨左右,2010年左右时段,年均捕捞量约为10万吨。



所以,一步一步地减少,我们也不可能再次看到鳤。它也就变成了长江非常神秘的物种了。

而且在2021年的时候,长江洪湖江段发现一尾鳤的时候,还引发了大家的轰动,这就是该鱼的情况。



但是,在这次的公告之中,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介绍,随着我国对长江禁渔的整体实施,各种鱼类的提升明显——上游的特有鱼类,中游的四大家鱼,下游的刀鱼,也就是“刀鲚”,在数量上都有明显的增长。

同时值得一提的,还有长江刀鱼能够溯河洄游到历史上最远的水域洞庭湖,多年我们未见的鳤鱼,在长江中游及洞庭湖出现频率也增加了——也就是多次出现了。



这说明神秘物种鳤的数量的确也在提升了,不然也不会看到。

所以,种群,数量等都在提升,这就是我国长江的改变,我们也期待长江持续地禁渔下去,无论是满了这10年,还是在10年之中,这个趋势,这种方式,方案的持续执行,才可能让我们的长江变得更好。



而且在2022年之中,大规模鱼群的出没消息,也有两个典型的例子:

之一个、安徽池州市黄湓大桥黄湓闸下,鱼儿太多,导致江水都被“染黑”了,引发了大家的轰动。当地村民也表示,自己在长江边上生活60多年了,从未见过这么多鱼。



第二个、重庆万州出现大规模野生鱼群,护渔队员表示,这么多的鱼,这么大的鱼,还是护渔队成立以来之一次见到,一群可达200条,平均每一条大概也是在八九斤左右等等。



这些例子都说明了长江鱼类的恢复呈现出上升状态,不过,这里我们说长江鱼类,生物资源变多,这的确是一个好事情。但是整体上来说,长江也出现了不好的消息。

坏消息:长江外来物种变多

的确,一般说到外来物种,那对我们本土生物的影响就会很明显,然而,这些年来,随着宠物潮的举起,不少人想方设法引入外来物种,并且在自己不饲养的时候,还随意将其放生,引发了对生态系统的危机。



例如:2022年,我国多地发现了鳄雀鳝,这种堪称“水中杀手”的鱼类,本身在我国不存在,但是很多人饲养之后,随意放,最终引发了区域性水域的生物灭绝趋势,这的确是不好的事情。

而长江外来物种的进入,也肯定存在部分人的随意释放,通过对“长江流域各个江段均发现了外来物种,以三峡库区为例,监测周期里发现了28种外来鱼类,占三峡库区鱼类种类数的19%。



所以,这对我国三峡库区的其他本土鱼类来说,带来了一定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常常说,要加强对外来物种控制的原因。

保护环境靠大家,我们不能够一边保护,一边又在破坏,只有一起保护了,未来我们才可能看到更好的生态环境。

长江现在有多少鱼?最新数据来了

长江中,现在还有多少鱼?日前,《水产学报》刊发了一篇论文《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本底状况调查(2017—2021)》,为我们“更新”了长江鱼类资源的最新数据。

据了解,这项《长江渔业资源与环境调查(2017—2021)》(简称“长江专项”),由农业农村部统筹部署,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总牵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技术总协调, *** 了24家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力量,历时5年,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鱼类种类组成及分布、鱼类资源量、濒危鱼类、长江江豚、渔业生态环境等7个专题开展了系统调查。这是关于长江鱼类资源的第二次大型调查。

在此之前,1973—1975年我国开展的“长江六省一市水产资源调查”,是对长江鱼类资源的之一次大规模专项调查摸底。40多年来,这一数据一直没有更新。

现在,这个第二次调查所获得的最新数据,可以为长江十年禁渔的效果评估提供一个基准数据。

长江现在还有多少鱼?

10月25日,“长江专项”首席专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危起伟介绍,“经过估算推断,长江流域的鱼类资源现存数量约为8.86亿尾,资源重量为12.48万吨,仅相当于20世纪50年代的27.3%、60年代的30.9%、80年代的58.7%。这表明,长江流域全面禁捕前,长江鱼类资源总体呈持续衰退趋势。”

从鱼类种类来看,2017年以前,长江历史记录分布鱼类有443种。本次调查共采集到鱼类323种,包括历史有分布、本次也采集到的鱼类有308种;另外,长江外来鱼类记录数量由历史记录的19种上升至现有的30种,预示外来鱼类入住长江水系的规模有所扩大。

调查显示,鲤、鲫、鲢、黄颡鱼、短颌鲚、鲇、蛇鮈、草鱼、光泽黄颡鱼、?、鳜、铜鱼、翘嘴鲌、鳊、鳙为流域性优势种,渔获重量占比达到50%,数量占比达到45%。

四大家鱼的产卵场,主要分布在上游6个江段(总规模约0.96亿粒)、中游12个江段(总规模约43.93亿粒)。

汉口和汉口下的江段,是产卵规模较大(大于0.5亿粒)的产卵场之一。这显示,武汉江段产卵场的保护,对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来说非常重要。

长江江豚的种群能够恢复吗?

目前,长江江豚种群稳中有升,分布范围进一步扩大。当前主要分布于鄱阳湖、洞庭湖和长江中下游干流及通江支流水域。

其中,鄱阳湖的种群数量较为稳定,平均457头。洞庭湖约110头,在湘江营田以下河段及东洞庭湖呈现连续分布。近几年调查显示目击率有一定上升,这说明它的种群可能有所恢复。

宜昌以下长江干流的江豚数量估算约445头,种群数量变动不大,分布区也较为稳定,密集分布在荆江门江段、湖口至彭泽江段、安庆至铜陵江段和南京保护区江段等。

随着长江全面禁捕后,小个体、短生命周期的鱼类资源得以恢复,长江江豚的捕食条件有望逐渐改善。

今后,随着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相关保护区规范调整和绿色航道建设,以及自然岸线的修复,栖息和摄食场所得以恢复,食物进一步丰富,江豚的分布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江边看江豚,有望成为我们一种新的休闲方式。”危起伟笑着展望这一美景。

中华鲟和它的“兄弟们”怎么样啦?

2021年,国家发布新版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长江流域的一、二级保护鱼类增至29种(类),本次专项调查共记录到15种。

通过水声学探测估算,5年来,在葛洲坝下游80公里江段内,中华鲟的自然繁殖个体分别为27尾、20尾、16尾、13尾和15尾。近5年来,没有观测到中华鲟的自然繁殖。

长江鲟也是类似情形,近年来一直没有观测到自然繁殖行为,它也因此被 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22年更新)认定为野外灭绝。

所幸,5年来,在长江流域共记录胭脂鱼413尾,其中,更大个体是一条超过6公斤成年鱼,表明长江中仍有一定规模的胭脂鱼亲本,它们可能有小规模的自然繁殖。

2018年在汉江上游太白河,研究人员采集到了川陕哲罗鲑的当年生幼鱼,证实其在太白河有自然繁殖活动,估算资源量为3814尾。

圆口铜鱼、金沙鲈鲤、红唇薄鳅、岩原鲤等11种鱼类,在长江中仍有一定规模的自然种群。

随着长江大保护、长江十年禁渔的全面落地,不到2年时间里,研究人员发现,长江中的一些短生命周期鱼类种群在快速恢复。

通过数字模型演算,两湖的鱼类资源量在3~5年内就能得到恢复;长江干流有望在8年左右达到资源量的平衡。

“请再给长江一些时间,让长江休养生息,重新恢复活力!”危起伟呼吁。

长江日报出品 采写:记者金文兵

来源: 长江日报

30个外来鱼种进入长江,这两种臭名昭著

近日,《水产学报》刊发的最新论文《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本底状况调查(2017—2021)》(简称“长江专项”)显示,2017—2021年共采集到鱼类323种,其中外来种30种。而2017年以前,长江历史记录分布鱼类中,外来种为19种。

10月28日,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30种外来鱼种中,危害大的“洋鱼”占比超一半。其中臭名昭著的有两种:被引进灭蚊的食蚊鱼、观赏鱼“清道夫”。

一位长期研究鱼类的学者称,“洋鱼”游进长江的主要原因是:乱放生,危害是竞争排斥长江原生物种,降低生物多样性,导致生态失衡或引发病害,危害其他生物。

“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再乱放生或构罪。”该学者说。

下口鲇,又称“清道夫”。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1、 长江外来鱼类由19种上升至30种

“长江专项”由农业农村部统筹部署,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总牵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技术总协调, *** 了4家科研院所及高校的力量,历时5年,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鱼类种类组成及分布、鱼类资源量、濒危鱼类、长江江豚、渔业生态环境等7个专题开展了系统调查。这是关于长江鱼类资源的第二次大型调查,调查范围是6300余公里的长江干流、大型一级支流、洞庭湖、鄱阳湖。

“长江专项”首席专家危起伟介绍,之一次大型调查是指1973—1975年实施的长江六省一市水产资源调查。

“长江专项”提到,截至本项目调查结束,长江外来鱼类记录数量由历史记录的19种上升至现有的30 种,也是长江新增记录鱼类的主体,预示外来鱼类入住长江水系的规模有所扩大。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长江外来鱼类30种分别为:史氏鲟、杂交鲟、拉氏大吻鱥、丁鱥、大眼华鳊、南方拟?、三角鲂、大鳞鲃、花鲈鲤、鲮、麦瑞加拉鲮、露斯塔野鲮、散鳞镜鲤、锦鲤、须鲫、北方须鳅、北方花鳅、北方泥鳅、短盖巨脂鲤、下口鲇、蟾胡子鲇、革胡子鲇、斑点叉尾鮰、云斑鮰、红尾护头鲿、尼罗罗非鱼、莫桑比克罗非鱼、食蚊鱼、大口黑鲈、梭鲈。

2017—2021年五年间,共采集到长江外来鱼种30种。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 长江外来鱼中的“本土”和“洋鱼”

长江30种外来鱼类中,有的是我国特有的“本土”鱼。南方拟?,俗名蓝刀、白条鱼,是我国的特有物种,分布于云南、广西、福建、海南、江西等地;大眼华鳊分布于广西、福建等地,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是开发利用前景广阔的优良养殖品种;三角鲂是我国特有鱼类,对水质要求较高,清新的水质、较高的溶氧是其生活的必需条件。

此外,30种外来鱼类中有的在我国和邻国均有分布。

该学者举例到,史氏鲟是中国鲟鱼中更具有经济价值的优质珍稀鱼类,分布于中国和俄罗斯;拉氏大吻鱥,肉味鲜美,营养丰富,分布于朝鲜、俄罗斯和中国,可作栖息地环境指示生物而成为研究热点。

30种外来鱼类中还有部分“洋鱼”。

学者称,革胡子鲇又叫埃及塘鲺,我国1981年从埃及引入,在两广属于淡水养殖高产品种之一;麦瑞加拉鲮是从印度引进的养殖鱼。

值得注意的是,30种外来鱼类中的花鲈鲤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于澜沧江和南盘江水系。

食蚊鱼。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3、 “清道夫”等“洋鱼”危害大

该学者受访时多次提到,长江里的“洋鱼”危害特别大,其中臭名昭著的是食蚊鱼和下口鲇。

食蚊鱼原产于中美洲一带,一条成年的食蚊鱼,一天可捕食2000只蚊子及蚊子幼虫孑孓,上世纪20年代为灭蚊引入我国,现已泛滥,在《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四批名单中。

该学者说,成年食蚊鱼体长30至40厘米,它非常狡猾,当水里有其他鱼卵时,它就不吃蚊子幼虫而改吃鱼卵,且适应力、繁殖力极强,“原来引进是为了灭蚊子,它个头小没食用价值,很少人捞,但它把别的鱼害惨了。”

引进下口鲇是为了观赏。

该学者介绍,下口鲇就是人们常说的“清道夫”,它们几乎只要是水就能活,吸食其它鱼类的卵,在我国没有天敌,能使其它鱼类断子绝孙,在一些地方已泛滥成灾,致使当地不少“土著”鱼近乎绝迹。

除了观赏,还有为了食用引进的鱼种。

该学者介绍,罗非鱼原产于非洲和中东,是联合国推荐养殖的优质水产养殖品种。罗非鱼繁殖迅速,导致水体内鱼类品种过于单一,挤占其他鱼种生存空间,打破原本的生态平衡;麦瑞加拉鲮,原产于印度,作为养殖品种引进我国,生长迅速,个体大,它对本土鲮的威胁较大。

大口黑鲈。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4、 乱放生违法,会导致生态失衡

专家称,一些我国本土鱼类游入长江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性,而“洋鱼”进入长江的主要原因是放生。

“一些民间的放生行为,有些很大的随意性,丝毫意识不到危害。”该学者称,为规范放生,增殖放流行为,2009年5月1日起实施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提到,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此外,2022年9月26日,中国水产学会科学放鱼科普专家团队发布《不适宜开展增殖放流(放生)的水生生物物种》名录。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长江外来30种鱼中的革胡子鲇、短盖巨脂鲤、下口鲇、尼罗罗非鱼、莫桑比克罗非鱼、食蚊鱼、大鳞鲃、麦瑞加拉鲮、露斯塔野鲮、散鳞镜鲤、大口黑鲈、斑点叉尾鮰、杂交鲟、丁鱥、梭鲈、锦鲤在名录中。

该专家称,这些被列入名录的鱼种有个共性:竞争排斥长江原生物种,降低生物多样性,导致生态失衡或引发病害,危害其他生物。

“这些鱼在其他水域的危害也是一样的。切莫乱放生,乱放生且造成严重后果是违法犯罪。警方和渔政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该学者呼吁。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明确,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环球时报)

长江鱼群频现!湖北江边出现成群鲤鱼,为何带籽的草鱼却很少见?

长江是我国著名的“水生生物博物馆”,也是数百种鱼赖以生存的天堂。长江禁渔进入第三年,禁渔成果逐渐显现。湖北网友在长江边发现了令人欣喜的一幕:随着天气回暖,江水上涨,江边浅滩的水草刚好处于半淹没状态,成群的鲤鱼在追逐中进入草滩产卵,场面十分热闹。

鲤鱼产出的卵属于粘性卵,需要粘附在草叶上孵化。因此在每年三四月份,怀卵的雌性鲤鱼特别喜欢出没在水草茂盛的水域。习性相近的鲫鱼更是如此,每年2~8月份只要水温合适,鲫鱼都能自然繁殖。怀卵鲤鱼在湖北江边成群出现,这说明长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产卵场的功能得到了维持。

现场网友的做法也值得点赞,看到一些有搁浅风险的鲤鱼扎堆后,网友主动将鱼群往深水区域驱赶,可见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也在逐渐提高。

长江禁渔效果:野生鱼群频现,怀卵鲤鱼越来越常见

每年3~5月是长江鱼群集中繁殖的时期,随着春汛的到来,长江的渔业资源可谓达到了“年内高峰”。特别是在禁渔之后,野生鱼群出现的消息不断涌现,和禁渔之前的“资源枯竭”、“无鱼可捕”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四川宜宾的三江新区,当地网友用无人机监测到了一群在江畔追逐嬉戏的鲤鱼群,水底的卵石、水草清晰可见。只见画面中有五六条3~4斤重的雄鲤在追逐一条雌鱼,时而静默休息,时而快速摆尾,这种现象就是“摆籽/甩籽”,为繁殖产卵的典型信号。

安徽芜湖的十里江湾也出现了大量鱼群,以鲤鱼、鳊鱼居多,繁殖场面蔚为壮观。十里江湾是长江边上的一个“生态宝地”,沿江建设有全长10.4km的生态景观带,水草茂密,饵料丰富,水温适宜,不仅为鱼类的繁殖提供了绝佳条件,还有利于鱼卵的孵化和幼鱼的营养补给。

在安徽池州,连接升金湖和长江干流的黄湓闸也成了鱼群迁徙的重点水域,这里的鱼群黑压压一片,挤满了两三百米长的河道。体型较大的鲢鳙肉眼可见,不少鳊鱼、鲤鱼乃至鳡鱼混入其中,几乎要把水面染黑!

类似的现象不胜枚举,相信今年的长江也会出现同样热闹,或者规模更甚以往的繁殖场面。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在近年来出现的鱼群中,繁殖期的鲤鱼尤其常见,出现频率明显高于其他鱼类,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怀卵的鲤鱼之所以常见,是因为鲤鱼对繁殖条件的要求并不太高,一是水温适宜,日均水温在18~25℃之间即可,二是产卵场环境适宜,基本上只要有水草就能繁殖。此外,鲤鱼还有靠岸繁殖的习性,江湖浅滩的产卵场几乎随处可见,被人们目击的几率自然也就更高。

同样都栖息在长江,为何怀卵的草鱼却很罕见?

相比于怀卵的鲤鱼,带籽的草鱼反倒是非常少见。草鱼是我国的四大家鱼之一,但我们在池塘、水库中看到的草鱼大多都是人为放养的苗种,野生的草鱼相对较少,怀孕的野生草鱼就更加罕见了。

草鱼又叫草棒、草鲩、白鲩,在野外环境中以水草、浮萍等植物为食,是我国为数不多的纯草食性鱼类。野生草鱼生活在水体的中下层,性情活泼,成年后有聚群往返于江河和湖泊的习性。每年4~6月是草鱼的繁殖期,成年雌性草鱼的怀卵量高达30~138万粒,按最少的30万粒计算,产卵量也相当可观了。

但相比于鲤鱼,草鱼对繁殖条件的要求更加苛刻,繁殖行为更加隐蔽,生理发育上也比较晚熟,具体而言就是:

1,草鱼的繁殖条件是水温合适,产卵场环境适宜。草鱼对繁殖水温的更低要求是18℃以上,这一点和鲤鱼相似,但产卵的地点并不是在水流近乎静止的草滩中,而是在开阔的江河中。

2,草鱼没有靠岸繁殖的习性,野外洄游现象不明显。等到水温合适,性腺发育成熟的草鱼便从湖泊中聚集,洄游到长江中逆水而上,最远可抵达宜昌江段。繁殖结束后,鱼群陆续回到饵料丰盛的湖泊中索饵,也有一批亲鱼会停留在江中觅食。可以说,草鱼的洄游避开了人类活动最频繁的浅水区域,难以被人们发现。

3,最苛刻的要求:持续的水流 *** 。上个世纪,我国科学家对草鱼的繁殖行为进行了跟踪调研,直到80~90年代仍有科学家对未竟课题进行研究。他们发现,水流的加速度是决定草鱼是否产卵以及产卵时间长短的重要条件。在宜昌以下的长江干流,草鱼的产卵现象和江水的上涨现象相互呼应,当涨水幅度为1.5~3.5m时,草鱼在起涨0.5~2天后便开始集中产卵,而且涨水的幅度越大,产卵规模也就越大。在涨水过程中,流水不断 *** 草鱼的性腺,最终促使雌鱼排出卵子。

4,相比于鲤鱼,草鱼的性成熟时间更晚。鲤鱼一般在2冬龄就能性成熟,在光照充足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鲤鱼最小1冬龄就能成熟。而草鱼一般需要4年才能发育成熟,最快也需要3年,对应的体重一般为4~5kg。在同样的时间内,成年草鱼在群体中所占的比例不及鲤鱼高,繁殖资源来之不易。

5,鲤鱼是分批产卵,草鱼则是一次性产卵。和鲤鱼不同,草鱼在一年中只繁殖一次。根据科研人员的观察,5月份鱼卵全部排空的雌性草鱼,其卵巢组织在6~9月份仍处于第II期,不可能在当年的夏季或秋季迅速完成从第II~IV期的二次发育进程。也就是说,草鱼的卵巢在一年内只出现一次成熟高峰,无法分批排卵。

草鱼的繁殖:困扰科学家的生态难题

由此可见,草鱼自然繁殖的地点不会选择在静水或缓水的浅滩处,即便水草丰富,环境适宜,草鱼也绝无排卵的可能,因为草鱼产出的卵子为漂流性卵,鱼卵遇水膨胀,在缓水或静水中直接沉底,无法漂流孵化。

在20世纪50年代,草鱼的自然繁殖曾是困扰科学家的难题。当时,长江还是我国淡水鱼的主要产地,产量占全国的60%,人们从长江中采捕野生的草鱼苗投放到池塘中饲养,同塘放养的鲤鱼、鲫鱼都能自然繁殖,但草鱼却偏偏无法产卵,这让鱼类学家百思不得其解。

不单是草鱼,就连青鱼、鲢鱼、鳙鱼同样也是如此,“四大家鱼在池塘中无法繁殖”似乎成一个魔咒。不过,凡事总有例外。在上个世纪,福建武夷山市的渔民观察到了池塘中草鱼的自然繁殖迹象,当地渔业专家赶到后,马上采集了21万粒受精卵,最终还成功孵化出了15.3万尾草鱼。

经过分析,专家发现该池塘的生态条件和普通池塘很不一样。当年4月20日,亲鱼停止进食后,鱼塘主人便不停地往塘内冲水以改善水质,流量高达40吨/小时,水流的 *** 使得池塘水体具备了理想的繁殖条件,从而激发了草鱼自行产卵的可能。

这种现象为鱼类学家攻克草鱼的繁殖难题打开了思路。经过大量的野外调查,我国科学家总结出了“生理生态相结合”的模式,终于在50~60年代攻克了四大家鱼的人工繁殖难题。有了先辈们坚持不懈的苦心钻研,才有了我国现在草鱼575.5万吨、鲢鱼383.7万吨、鳙鱼317.7万吨、青鱼71.7万吨的养殖成绩,这也为“谁来养活中国”的惊世之问交上了一份漂亮的答卷。

可以说,看似不起眼的草鱼繁殖行为,实则改变了整个中国淡水渔业的格局。

总结

长江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大量的野生鱼群在禁渔后频繁出现,这并非偶然现象,而是因为禁渔杜绝了人为捕捞,为鱼儿创造了安全、舒适的栖息环境和繁殖场所,长江禁渔这才有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春夏两季,鱼儿聚集主要是为了繁殖添丁。相比于繁殖期的鲤鱼,长江中怀卵的草鱼更加少见,这背后隐藏着草鱼近乎苛刻的产卵要求。只要能保护好长江的水环境,不断改善水质,野生草鱼就能实现通过自然繁殖壮大种群,更惊艳的场面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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