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一盒药品,想找药品说明书看看,结果却面对密密麻麻一张蝇头小字?当药品说明书上的字体很“迷你”,你是否还能看得清?
日前,国家药监局宣布将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试点工作,选择部分老年人常用的口服、外用药相关制剂,要求持有人提供简化版药品说明书,就是通常说的大字版药品说明书,鼓励企业进一步提供语音播报和盲文服务,解决药品说明书“看不清”等问题。按照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持有人自愿申请、分步实施的原则,上海为六个试点省市之一。
记者也在新闻晨报周到健康企微群中进行调研,得到微友们的热情回应及建议,有的现身说法称每次都要拿放大镜看,有的则表示父母看不清说明书,自己花一小时赶去帮看……
在随机抽问的十位老友中,有六位表示遇见过说明书字太小难以看清的情况,其他四位表示字虽然比较小,“定睛”仔细看还能看清。
看不清小字怎么办?
有的用放大镜,有的找子女
家住普陀的陆阿婆今年70多岁了,患有三高、心血管病,骨关节也不灵活,还得过两次肺炎,如今每天都要吃药,常常和药品说明书打交道。
看过形形 *** 的药品说明书,她说自己最头疼的就是上面的字太小。“每次拿药都先看说明书,看了说明书才知道药怎么吃,但有的说明书就是无论怎么看也看不清。拿手指点着看,没用,手机镜头拍下来,放大,还是不行。”
陆阿婆说,由于孩子在国外,老两口一个74岁,一个77岁,只能靠自己,最后还是靠一个圆圆的放大镜来解决。
“其实药品说明书上那么多字,什么化学分子,药代动力学,我们都看不懂。最关心的只有三点:药的作用、服用 *** 、不良反应。”
有的老友干脆求助子女。“80后”的顾先生就曾被父母一个 *** ,花费1小时路程赶过去,帮父母读药品说明书。“是高血压和脑梗的药,好在病情比较稳定,不常换药,所以这样的次数不多。但如果药品说明书可以适老化改革,他们自己就能看清了。”
陈阿伯也看不清药品说明书的字,他干脆不看,取而代之的是每次配药,都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向医生询问清楚,记录下来:如何服药?和其他药冲不冲突?有什么不良反应?问清楚了心里才放心。
“60后”的林阿姨虽然觉得部分药品说明书上的字太小,但“定睛一看”还是能看清的。“我爱人现在总说看不清小字,都会让我来看。”
林阿姨的姐姐与90多岁的老母亲同住,每次看药品说明书也要戴起老花镜。
虽在医药行业就职,
找药品说明书上的“剂量”也眼晕
“别说老年人了,我今年28岁,看药品说明书都费力!”
“90后”的崔女士在药品研发企业工作,对行业内的动态很关心。此次国家药监局针对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革试点征求意见,她马上关注到了,认为很有必要。
“有一次我家里老人去看病,医生说这个药按60毫克吃,但他们不知道60毫克是几片,看说明书也看不清字,就让我来看。我一拿到那个说明书,密密麻麻全是小字,我找剂量单位一片是几毫克,找了半天愣是没找到。应该在专业规格的说明剂量上备注上几片或者几粒,这样就不用找得眼晕了。”
崔女士说,药品说明书字多且密,一方面可能使很多老人看不清,另一方面也可能让许多人干脆就不看了。“但其实像禁忌症之类的信息特别重要,用药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的。”
一直以来,崔女士有个小疑惑,为什么有的说明书“短而精悍”,有的说明书却要“洋洋洒洒一大篇”?她就此专门询问了专家药师,得到了解答。
“这和药品在研发期间的临床数据多少有关。有的药品临床试验或上市后收集的不良反应或副作用数据比较多,那么药品说明书就会比较长。反之药品说明书就会简短一些。”
目前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的内容进行了明确。比如,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列出全部活性成份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注射剂和非处方药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对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份或者辅料予以说明等等。
对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文字的要求则是“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
如何让说明书“看得清”?
老友提议彩色版、扫码版……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印刷技术的进步,如今药品说明书上的字可以轻松做到“又迷你又清晰”,在社会老龄化加深的如今,许多说明书虽然符合规定,但在一双双“老花眼”前依然面目模糊。
在记者调查中随机抽访的十位老友中,全部十位都认为部分药品说明书存在字体较小的情况,其中多达六位表示不借助各种工具或请别人帮看,会存在认不清、找不到、看不懂的情况。
药品说明书要怎么改才能更清楚?老友们发言踊跃,纷纷给出了自己的使用感受和改进建议。
“希望字能变大,简单明了。”指出这点的老友人数是最多的。
一位未透露背景身份的老友这样建议:“我觉得字小的原因可能和内容太多有关系,会让人找不到重点想看的。建议像用法、用量、用药禁忌这样重要的内容要印成足够清晰的大字,过于专业和学术的内容就小一些。”
如何让关键信息变得更大更醒目?
大家的建议也很多样,比如,在保留原有说明书的同时,再单独印刷一张大字说明简书,只印患者最关注的关键信息;将药品说明书印成彩色,冗余的信息印成黑白小字,而服用剂量和常见的副作用印成彩色大字或字底垫彩 *** 块。
药品说明书上附加二维码,扫码来收听语音版说明书是不是个好办法?
对此,不同年龄阶段的老友可能接受程度不一样。
比如,顾先生的父母都是“50后”,他直言老人家智能手机操作不熟练,让他们扫码来听语音版说明书可能有点难,关键还是希望能让说明书本身的设计布局更清晰易懂。
而崔女士的父母是“60后”,她认为可行:“我父母智能手机什么的都会,让他们扫码听是可行的。但如果有语音版,希望也是摘取最重要的信息,或者可点击收听自己想要了解的部分。另外,我认为扫码查看电子版说明书,在手机屏幕上字够大也是不错的办法。”
至于药品包装盒上的字样,有的微友认为和药品说明书一样,也存在“字体”较小的情况,希望能有所改进。
(新闻晨报·周到APP 记者 徐妍斐)
【最新】市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优先审评审批公示进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发布。
通告显示,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餐饮食品、调味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7类食品44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25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污染物及其他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双河市老百盛超市销售的黄瓜,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昆玉市伊香园西饼屋销售的模具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克拉玛依区共青镇喜乐家超市销售的豇豆,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五家渠张记小吃店使用的复用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友好时尚购物中心销售标识生产企业为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山巢蜜(蜂蜜)菌落总数、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巴蜀小龙火锅店使用的料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官地小学使用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八、新疆塔里木柴氏红枣酒业有限公司销售标识生产企业为新疆塔里木柴氏红枣酒业生产的古木春红枣原浆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双河市王鑫果蔬店销售的菠菜,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一0二团梧桐幼儿园使用的鹅蛋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十一、乌鲁木齐市鼎盛美益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油麦菜,腈菌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北屯市李刚超市销售的耙耙柑,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果顺溜水果超市销售的妃子笑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兰兰鲜果蔬店销售的草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额敏县楠甜平价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六、昆玉市伊香园西饼屋销售的巧克力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七、头屯河区五一农场场部沙力哈葱花饼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四团之一幼儿园使用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 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加工、使用、销售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1 | / | / | 双河市老百盛超市 | 新疆双河市90团商业购物街第1幢负一层101号房 | 黄瓜 | / | / | 2023-05-30 | 乙螨唑||0.052mg/kg||0.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2 | / | / | 昆玉市伊香园西饼屋 | 昆玉市昆园镇迎宾路60号门面 | 模具蛋糕 | / | / | 2023-05-25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874g/kg||0.5g/kg | 餐饮食品 | 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3 | / | / | 克拉玛依区共青镇喜乐家超市 | 新疆 *** 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共青镇胡杨时代广场25号楼1-2-22 | 豇豆 | / | / | 2023-06-02 | 啶虫脒||0.64mg/kg||0.4mg/kg | 食用农产品 | 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4 | / | / | 五家渠张记小吃店 | 新疆五家渠市人民北路951号贝鸟语城66-108商铺 | 复用餐碗 | / | / | 2023-06-24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9mg/100cm2||不得检出mg/100cm2 | 餐饮食品 | 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5 | 新疆果子沟食品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广源路100号创博智谷产业园A区8号 |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友好时尚购物中心 | 新疆 *** 尔自治区省直辖行政单位石河子市北三路40小区91号 | 天山巢蜜(蜂蜜) | 500克/瓶 | / | 2023-03-29 | 菌落总数||22000CFU/g||1000CFU/g,嗜渗酵母计数||15000CFU/g||200CFU/g | 蜂产品 | 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6 | / | / | 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巴蜀小龙火锅店 |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区五一农场兴业街465号47-13、47-14、47-15号 | 料碗(自行消毒) | / | / | 2023-05-31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02mg/100cm2||不得检出mg/100cm2 | 餐饮食品 |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 | / |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官地小学 | 新疆五家渠市城区芳草湖农场30连 | 豆芽 | / | / | 2023-05-23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112mg/kg||不得检出mg/kg | 食用农产品 | 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
8 | 新疆塔里木柴氏红枣酒业 | 新疆阿拉尔市十四团二连原二连小学院内 | 新疆塔里木柴氏红枣酒业有限公司 | 新疆阿拉尔市十四团二连原二连小学院内 | 古木春红枣原浆酒 | 500ml/瓶 酒精度:42%vol | 古木春+字母+图形 | 2021-03-25 | 酒精度||49.5%vol||43.0%vol,甲醇||1.50g/L||0.25g/L | 酒类 | 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9 | / | / | 双河市王鑫果蔬店 | 新疆双河市83团沙城西路10号楼5号门面 | 菠菜 | / | / | 2023-05-29 | 铅(以Pb计)||0.500mg/kg||0.3mg/kg | 食用农产品 |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 | / |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一0二团梧桐幼儿园 | 新疆五家渠市城区102团长安西街84号 | 鹅蛋柑 | / | / | 2023-05-22 | 苯醚甲环唑||0.45mg/kg||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
11 | / | / | 乌鲁木齐市鼎盛美益添超市(有限公司) | 新疆 *** 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西山路西街447号 | 油麦菜 | / | / | 2023-05-23 | 腈菌唑||0.90mg/kg||0.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 | / | / | 北屯市李刚超市 | 新疆北屯市一八七团部菜市场 | 耙耙柑 | / | / | 2023-05-19 | 氯唑磷||0.19mg/kg||0.01mg/kg | 食用农产品 | 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3 | / | / | 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果顺溜水果超市 |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西山西街276号第19幢之一层商业10号房 | 妃子笑荔枝 | / | / | 2023-05-24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18mg/kg||0.1mg/kg | 食用农产品 |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 | / | /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兰兰鲜果蔬店 | 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崇武路838号怡馨园小区9号商铺2层131室(五一农场) | 草鱼(淡水鱼) | / | / | 2023-05-29 | 恩诺沙星||544μg/kg||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 / | 额敏县楠甜平价超市 | 新疆 *** 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团结农场盛和嘉园9号楼2单元101号 | 香蕉 | / | / | 2023-05-18 | 吡虫啉||0.16mg/kg||0.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16 | / | / | 昆玉市伊香园西饼屋 | 昆玉市昆园镇迎宾路60号门面 | 巧克力蛋糕 | / | / | 2023-05-23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1.43g/kg||0.5g/kg | 餐饮食品 | 阿拉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17 | / | / | 头屯河区五一农场场部沙力哈葱花饼 |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区五一农场崇五路758号 | 油条(自制) | / | / | 2023-05-31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308mg/kg||100mg/kg | 餐饮食品 |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 | / |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四团之一幼儿园 | 新疆石河子市钟家庄镇一四四团一小区28栋1号 | 香蕉 | / | / | 2023-05-16 | 吡虫啉||0.084mg/kg||0.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新疆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双打”“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新疆 *** 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主线,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点领域开展2023“双打”“铁拳”行动。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巴州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和静县某肉店经营未经检疫羊肉案
2023年6月20日,新疆巴州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和静县某肉店经营未经检疫羊肉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867.3元,并处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867.3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1日,根据居民举报称和静县某肉店销售未经检验的羊肉,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静县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和静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肉店进行联合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在该肉店发现肉架上挂有三种鲜羊肉共计38.3公斤,分别是:1.17.95公斤的鲜羊肉,卡环编号:0014413126,签发日期:2022.12.8;2.18.5公斤的鲜羊肉,卡环编号:001341824,签发日期:2022.12.23;3.1.85公斤的鲜羊肉,卡环编号:0013418241,签发日期:2022.12.22。生产单位均为新疆巴州和静县新疆某农牧生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厂。经查证,该店经营的以上鲜羊肉是店内从业人员买某自养羊,自行屠宰,未经检疫检测,在店内进行销售。经调查,羊肉屠宰销售情况分别为:2023年4月9日屠宰老羊27.6公斤,4月11日屠宰老羊25.4公斤;共计:屠宰羊肉53kg,销售价格59元/kg,共销售了14.7公斤,违法所得867.3元,货值金额2259.7元。2023年5月8日,和静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我局。当事人的以上行为属经营未经检疫羊肉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一百二十四条之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销售未经检疫的肉食品安全无法保障,会带来食品风险隐患。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认真履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未经检疫牛羊肉行为,同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向广大消费者普及购买、食用未经检疫合格肉类的潜在危害,从源头上减少私屠滥宰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巴州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库尔勒某干果店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3年7月18日,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库尔勒某干果店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物品,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15日,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库尔勒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侦察大队 *** 提供的案件线索。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库尔勒某干果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工具化油器清洗剂2瓶、已标注日期的铁制模具一块、打号用橡皮章一枚、擦拭打码机印尼卫生纸2卷。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7月14日,以202.8元从淘 宝平台购买了一套打码机。现场发现有已篡改好生产日期的食品7种,经确认上述7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其使用化油器清洗剂将原生产日期擦除、再在钢制模具上涂抹专用高清油墨后、用印头将生产日期改为2023/01/14印制在上述食品上,以上篡改生产日期食品货值金额共计8534元。经调查,当事人售出阿康纸皮核桃3箱,获得销售款33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一百二十四条之一款的规定,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干果是深受各族群众喜爱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把食品安全底线,强化对食品的来源、标签标识内容的合法性的检查,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之一责任人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
3.巴州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焉耆某首饰店违规开展有奖促销案
2023年6月2日,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首饰店违规开展有奖促销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6日,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焉耆某首饰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某首饰店正在开展首饰经营和即时抽奖活动,并以向不特定人群发放免费奖品领取券和抵用券的方式诱导来往群众以参与抽奖和争取交易机会。经查实,该首饰店在开展的即时抽奖活动中,未在经营的场所显著的位置公布抽奖奖项的种类、参与条件、开奖时间、参与方式、开奖方式、奖金金额、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数量及中奖概率、兑奖条件、弃奖条件等信息;未对500元以上的奖项兑奖情况进行公示;未作明确的介绍抵用券的兑奖方式;也未向参与抽奖活动的群众明示3000元、2000元、1000元兑换商品的限制条件。当事人的以上行为属违规开展有奖促销的违法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一款第二款、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巴州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是规制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典型案例。奖品信息不明确,实际奖品与发布的图片不一致,欺诈消费者的有奖销售行为应当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进行行政处罚,对建立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互联网服务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4.巴州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库尔勒某医院使用劣药案
2023年4月23日,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库尔勒某医院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过期药品盐酸麻黄碱注射液1支、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29日,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库尔勒某医院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手术室麻精专柜里存放3支地佐辛注射液、在外包装上标注有“国药准字strong0080329、生产日期:2020年6月3日、产品批号:20060331、有效期至2022年5月”等内容;盐酸麻黄碱注射液1支、外包装上标注有“生产日期:2019年2月17日、国药准字H32021530、批号:190204、有效期至2022年2月16日”等内容。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涉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0日、2021年5月28日从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购进盐酸麻黄碱注射液5盒和地佐辛注射液2盒。截至被依法查获时1支盐酸麻黄碱注射液和3支地佐辛注射液存放在手术室麻精专柜。经调查,当事人称3支地佐辛注射液的盒子与药品产品批号不一致,药瓶上标注的有效期至2022/06,按照药品有效期的最后使用日期规定细则相关规定,该药品可用到6月30日,截止被查获当天并未过期,经查证属实,本局予以采纳;但将3支地佐辛注射液装到过期药盒内是当事人工作人员所为,导致作为过期药品被扣押,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该药品已过期,本局不承担责任并监督当事人将3支地佐辛注射液销毁。盐酸麻黄碱注射液1支,生产日期:2019/02/17,有效期至2022/02/16,当事人称其知道是过期药品但并未使用,该药品于2021年12月已登记在麻醉科药品近效期登记本上;但至过期也未及时进行清理销毁,不排除继续使用可能,该意见本局不予采纳。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之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之一百一十七条之一款、之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药品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 品作为医院患者手术必备药品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使用,通过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将有效地规范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障消费者生命安全。
5.巴州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巴州某医院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案
2023年5月24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巴州某医院有限公司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800元、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4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巴州某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楼右侧中医科墙角的冰箱内存放有7盒红参(农产品)无法提供采购票据,未见外包装标签;生产企业,批号及执行标准。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2月16日,从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了12盒红参(农产品),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药品生产经营资质。2023年4月8日,当事人在诊疗过程中,以处方形式将上述红参当作中药饮片给患者使用了6盒。案件发生后,该院向患者追回了1盒未使用的红参,执法人员查扣了6盒红参,货值金额13920元,违法所得58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之一百一十九条、之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巴州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红参作为一种名贵中药材,有很高的价值,药品作为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的重要医疗物资,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使用,通过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将有效地规范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障消费者生命安全。
6.巴州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库尔勒某农机配件销售中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5月18日,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农机配件销售中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侵权产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16日,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举报,称库尔勒某农机配件销售中心涉嫌销售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润滑油、农机配件等。执法人员依据举报对库尔勒某农机配件销售中心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门口摆放标有约翰迪尔专用油10L/桶的4桶,16L/桶的1桶。当事人现场未提供上述约翰迪尔专用油的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证明材料、购进票据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润滑油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2023年2月3日从某润滑油有限公司购进1桶16L的“托马斯先锋”约翰迪尔专用油,购进价格200元/桶,未售出,标价220元/桶;2022年11月底从该店门口一个流动货车上购进粘度15W-40的约翰迪尔John Deere高端农业装备专用润滑油3桶,购进价格是90元/桶,销售价格是110元/桶,售出了2桶,剩余1桶;粘度20W-50的约翰迪尔John Deere高端农业装备专用润滑油3桶,购进价格是90元/桶,未售出,标价是110元/桶。货值金额共计780元。经“约翰迪尔”“John Deere”商标专用权所有人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辨别认定,“托马斯先锋”约翰迪尔专用油的生产厂家某润滑油有限公司及另两种约翰迪尔John Deere高端农业装备专用润滑油的生产厂家北京某润滑油有限公司,未经商标专用权所有人授权许可擅自生产带有“约翰迪尔”“John Deere”商标的润滑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巴州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打击侵权润滑油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产品品牌,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流通领域机油质量监管,保障群众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提升群众消费安全感。
7.巴州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巴州某电梯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3年4月20日,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巴州某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30日,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巴州某电梯有限公司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两部电梯底坑均有积水。执法人员当场查阅了维保人员提供的梯户联电子维保记录,记录均显示在1月12日和1月27日对电梯进行了维保,遂调取了监控影像,并未发现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保的视频资料。经查,当事人的电梯维保人员只是到机房进行机检,未对电梯的底坑、井道、轿顶、轿厢内部等进行维护保养,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上述两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保人员 *** 了虚假的维保记录及照片。
当事人的以上行为属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一款的规定。巴州库尔勒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了良好的“安全放心乘梯”氛围,不断提升电梯的安全性能保障能力,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对困人故障率高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困人故障频发的电梯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加强监督检查,减少电梯困人事件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8.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巴州某车用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气瓶检验活动和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的特种设备案
2023年4月4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巴州某车用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气瓶检验活动和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的特种设备的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处6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5日,根据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案件来源登记表,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巴州某车用气瓶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两辆机动车的随车气瓶未经检验并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经现场查证,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公司门卫室视频监控,未发现相关车辆进出影像记录。经调查,相关人员证实两辆机动车未到过该公司进行气瓶检验。当事人的以上行为属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气瓶检验活动和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为追求利益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丧失了技术机构检验工作的公正性,影响了检验机构自身的形象和 *** 公信力。执法部门对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实行最严厉的处罚,有效惩治预防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保障相关领域产品质量安全。
9.巴州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新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虚假宣传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肥料案
2023年6月19日,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新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虚假宣传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肥料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13日,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新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存待售175袋的“土秀才”品牌微生物菌剂的外包装标识有:土秀才?,底肥动力王,微生物菌剂,执行标准GB20287-2006,“采用高活性无拮抗有益菌种,施用后可激活土壤沉积养分,降解农残,增强土壤肥力,提高肥料利用率,以菌克菌,预防多种因重茬种植引起的土传病害,生根养根,壮株促梢,预防早衰,提高产量,改善品质”字样。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宣传展板标注有“底肥动力王,劲大肥效长,有效预防根腐茎腐、青枯立枯、枯萎等土传病害及早晚疫病;强化果皮组织,提高细胞活性,改善品质,果香瓜甜色泽好,对缺钙引起的裂果、脐腐等生理病害有预防作用,增强对不良环境(寒冷、干旱、盐渍化、气害、肥害)的抗逆性”字样。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的“土秀才”底肥动力王微生物菌剂外包装和宣传展板标注功能的证明性资料。当事人销售的“土秀才”底肥动力王微生物菌剂外包装产品名称标注有“王”字样,不符合GB18382-2001《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中7.1.3“产品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XXX’、‘XX肥王’、‘全元素XX肥料’等。”的要求。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的“土秀才”底肥动力王微生物菌剂外包装和宣传展板标注功能证明性材料。当事人的以上行为属销售虚假宣传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肥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第八条之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一款规定,巴州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作为农肥经营企业,应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不得对其销售的农肥产品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虚假宣传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不法行为,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焉耆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日常工作中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查处各种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
10.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库尔勒某塑料制品厂违法生产、销售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案
2023年8月8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库尔勒某塑料制品厂涉嫌违法生产、销售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275卷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并处罚款74265.6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22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库尔勒某塑料制品厂涉嫌违法生产、销售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厂进行执法检查,巴州检验检测中心产品质量所工作人员配合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在组织工人生产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每卷成品地膜均附有产品合格证。现场检查发现的960卷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经巴州检验检测中心产品质量所检验为不合格产品。2022年4月20日,巴州价格认定局对涉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货值进行鉴定并出具《涉案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货值金额共计185664元。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22年3月8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案移送巴州公安局食药环分局。2023年6月25日,收到库尔勒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和《检察意见书》,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办理。
当事人的以上行为属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禁止生产、销售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新疆 *** 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一款第(一)项、(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农业生产直接关系着全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是保证农业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的前提和基础,事关农民辛苦一年的收益和来年再生产的进行,也关系着社会稳定。当事人作为从事农资经营的市场主体,并未遵守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多项合法权益。本案的查办,对企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也强化了社会公众的 *** 意识。通过本案的查办,也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要提高自我辨识能力,购买农资时一定要查看商品的检验报告,确认商品的质量信息,同时要求经销商开具购货凭证,使用过程中注意留存样品等,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手中有必要的证据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农用薄膜监督管理,巴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农用薄膜等违法行为。
医疗反腐进行时!多省公布举报 ***医药全链条反腐进行中,多省公布举报 *** 、新增监管部门。
医药购销纠风行动调整
8月2日,广东省卫健委官网发布《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关于调整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联席工作机制)对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联席工作机制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13个部门组成。
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调整,由原来的9个部门增加到14个部门,涉及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监管的相关部门全部纳入了机制。
据观察,新增成员单位包括教育部、审计署、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其中,审计署负责加强对医药企业生产、销售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采购的审计监督;按程序移送行风问题线索;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教育部负责配合开展直属高校附属医院纠风工作;推进完善直属高校附属医院内部纠风工作体系;承担纠风部际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当前,医药反腐力度空前。7月下旬接连传来的两则会议消息引起全行业高度关注。
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
7月21日,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7月25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并提出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
医疗反腐高压正在触达医药行业的每个角落,受贿行贿一起查。
多省发布举报 *** ,涉设备、耗材厂家
《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提到,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
据观察,近一个月内,北京、福建、海南、山西等多地卫健委在官网公布举报 *** ,明确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北京市卫健委8月2日发布消息称,为做好北京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将集中整治期间(2023年7月-2024年6月)的举报 *** 、电子邮箱、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8月1日,海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布集中整治工作举报 *** 的通知》,其中规定,为推进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线索,请各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医疗机构务必在醒目位置公开全省举报 *** ,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举报对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医药领域具有许可审批审核权限的行政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举报内容涉及:
1.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向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腐败问题。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强行收费服务、只收费不服务、以“捐赠”或参会名义变相摊派等问题。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问题。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假借咨询费、讲课费、推广费等各种名义或形式给予医疗机构或其内设科室、从业人员回扣的行为等问题。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据观察,自本周一起连续3日,医药板块接连下挫。据Wind数据统计,7月31日和8月1日两个交易日,累计跌幅前20的基金中有16只是医药基金。不过,今日(8月3日)早盘医药股多数反弹。
8月起,飞检同步来袭
除此之外,医保基金使用也在面临严查。本月起,医保飞检工作也开始正式实施。
根据《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计划在2023年8月—2023年12月期间实现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检查。本次飞检采取“省份交叉互检”模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检和被检省份。
医保基金用量较大的城市及定点医疗机构将受到重点关注。
根据上述《方案》,检查对象方面,由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各省范围内选择医保基金用量较大的城市 (一般为地级市) 作为被检城市,直辖市直接作为被检城市。
此外,由飞行检查组从被检城市医保基金支付排名靠前的定点医药机构中现场抽取2 家医院和1家药店,连同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共同作为被检单位。也可根据举报线索、智能监控疑点等直接确定被检单位。原则上既往接受过国家飞行检查的机构,不再作为被检单位。
《方案》明确,今年选定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三个领域作为检查重点。检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3年度。
在医疗反腐和医保飞检的高压震慑下,医疗环境正在加速向合规化、规范化发展,野蛮生长时代正在消退,合规运营的药械企业将迎来更多机会。
交银国际8月2日发布的一份研报认为,短期内本轮反腐将打击、清退部分运营不合规的企业,但对合规较严格的龙头药企和械企来说影响有限;长期来看,这将进一步扭转医药行业重销售、轻学术的现状,减少不合理竞争,促使真正具有创新性的产品脱颖而出,利好创新药和创新器械行业的健康。
长线来看,在人口结构变化及居民生活水平提升的影响下,医疗需求仍将持续旺盛。在此背景下,优质企业整体将保持较为稳健的发展。在政策引导下,势必要沿着规范发展轨道前进。
编辑:柚子、shirley
审稿:卞英豪
8月10日,湘雅三医院9名医生举报科主任一事引发全网关注。当天湖南省卫生健康委通报,已与中南大学联合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连日来,医疗系统反腐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超过160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一台仪器被院长吃掉1600万回扣……医药反腐风暴席卷全国,把各地药企、医疗机构的藏污纳垢展现在公众面前。
现代快报记者梳理发现,全国多地已经公布了举报方式,欢迎群众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进行举报。
今年来超160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
8月5日,广东阳江市阳东区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韩重鑫被查;8月5日, *** 自治区藏医院党委书记唐荣科被查;8月4日,重庆垫江县中医院原院长刘明怀……据某行业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7日,全国已有至少168名医院现任或者原任院长、书记被查。
从任职单位来看,这些落马被查的基本来自公立医院。从职务级别可以看到,被查的大多数来自县级或者地级市医院,但也不乏实力雄厚的三甲医院,比如,天津中医药大学之一附属医院原党委书记范玉强,广东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张建民,以及7月25日主动投案的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原党委书记吕涌涛。
除了落马的院长、书记之外,被查的科室主任更多。3月23日,安徽医科大学之一附属医院核医学科主任徐慧琴被查;3月24日,广东揭阳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钟乔华被查;5月26日,广东江门市中心医院四肢关节骨科主任黄远翘、脊柱骨科主任陈忠羡同日被查……
十部门集中整治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一场医药领域的反腐风暴已来临。据国家卫健委官网7月21日报道,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到要全面加强医药领域综合监管,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净化行业风气。
7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议指出,要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
医药领域从业人士普遍认为,与2006年、2013年的医药反腐、合规调查相比,这次医药反腐更系统、更猛烈。多位从业者表示,医疗领域反腐的部门联动是罕见的、非常高级别的动作。
多地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北京、重庆、海南、云南、四川等多地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
8月1日,海南省卫健委发布《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集中整治工作举报 *** 的通知》,其中明确“为推进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线索,请各卫生健康委和各级医疗机构务必在醒目位置公开全省举报 *** ,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8月2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北京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 *** 、电子邮箱和信息平台》通知,其中表示集中整治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8月4日,重庆市卫健委发布《重庆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 *** 、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通知,公布举报 *** 、邮箱、收信地址。
8月8日,云南省卫健委发布《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举报方式的通知》,其中表示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8月9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其中举报对象为各级各类医药领域具有许可审批审核权限的行政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现代快报+ 记者 孙苏皖 综合中国新闻网、华商报等
(校对 张静超)
有哪些你以为「举报了没用」但实际上贼有用的事情?相信很多人被骗被坑的时候
虽然心里咽不下那口气
但又觉得举报没用
轻而易举就让恶人脱身
老实人受害
但俗话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感受一下恶人被制裁的感觉
有多爽!
1.吃到变质的外卖食物
大家应该都碰到过点外卖
结果点出一肚子气的情况
超时、食物变质等等
要是老板好好道歉
赔偿或者补送也就罢了
偏偏有的商家就是头铁
非要和你犟
“我”:「这个饭我一口没动,退款。」
商家拒绝「那不可能,我最多退你鹌鹑蛋的钱。」
“ 我”:??「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道理你不懂吗?一个东西臭了我还敢吃一起煮的其他东西吗?」
商家怒气冲冲:「好啊,那你亲自把东西给我送到店里来,我就给你退!劳资就在店里等着你!想投诉就投诉,劳资又不怕!bulabulabula……」
不需要忍气吞声
食品药物监督局的 ***
以及市民服务热线、消费者投诉热线
都可以打起来
或者在12315的APP上
直接投诉
食药局会出来帮你治理
这种无良商家
现在各种热线都有满意度考核
还有回复满意度KPI等
都让我们能快速解决这些问题
2.手机老收到黄色短信
尤其是苹果用户
因为产品之间可以通过iMessage
来互相发文字、图片等
许多黑心网站就钻了这个空子
不小心被对象看见
少不了一顿“毒打”
询问你是不是浏览不良信息了
还是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
让人火冒三丈
有嘴说不清
有个简单的办法
你可以这样
然后再果断举报
3.下雨天被溅一身水
每次下雨的时候
总有那种没公德心的车主
毫无顾忌飞驰而过
稍不留神就被溅了一身水
坏了一天的好心情不说
说不定还会耽误什么正事儿
对司机恨得咬牙切齿也没办法
下次再碰到这种事情
不要再无能狂怒了
只要你记下他的车牌号
然后去附近的派出所投诉
不仅能把他抓来写检讨
还要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他这种行为
可不只是没公德心
已经算违法了
案例:四川省绵阳市一男子站在路边等车,一辆白色SUV驶过时溅起积水,男子湿了一身。随后,男子向交警部门举报。查看监控后,交警部门认为,肇事车驾驶人行为违法。最终,司机被罚200元。
4.家里网速太慢
明明办了100M的网
但卡到窒息
看剧玩游戏什么都干不了
去找运营商他老和你打太极
全是借口,就不给你解决问题
这时候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打12381或者上工信部12300公众号
几个小时之内
*** 自己就来找你了
同理还有什么乱扣花费
流量套餐不合理等等
都可以来一手投诉
效果比和 *** 互相扯皮好多了
5.上网老出现黄色小弹窗
而且每次要关的时候
你总猜不透到底哪个×才是对的
不小心点开了就是社死现场
去举报吧!
说不定还有钱拿
不过每个地方不一样
大家可以去中国扫黄打非网
或者市人民 *** 官网上搜索
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
拨打12390
或者再扫黄打非公众号上在线举报
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485批次 不合格18批次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8日,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35期)。
据通告,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十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糕点、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和饮料共485批次,合格样品467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 *** 12345。
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3年第35期).xlsx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23年第35期).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样编号 | 序号 | 抽查领域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DJC23442000598001067 | 1 | 餐饮环节 | / | / | 中山市东凤镇粉真香米粉店 | 中山市东凤镇伯公社区凤安路3号万科金色家园13幢101卡首层之一 | 酸笋 | / | 2023-06-12(加工日期)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1.84g/kg║ ≤1.0g/kg | 餐饮食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抽检监测 | 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
SBJ23442000603330261 | 2 | 流通环节 | 东莞市欣荣食品生产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聚龙江聚龙横路1号2号楼402室 | 广州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中山假日广场分店 | 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6号假日广场二层自编2201铺 | 松沙蛋黄酥 | 200g/盒 | 2023-04-27 | 菌落总数║ 1.3×10?;1.1×10?;1.3×10?; 1.9×10?;1.8×10?CFU/g║ n=5,c=2,m=10000CFU/g, M=100000CFU/g | 糕点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省转移监督抽检 |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DBJ23442000602245266 | 3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石岐区汪日添蔬菜档 | 中山市石岐区民族东市场二楼蔬菜档 | 豇豆 | / | 2023-06-05 | 倍硫磷║ 0.19mg/kg║ ≤0.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NCP22442000602249644 | 4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沙溪镇日天蔬菜档 | 中山市沙溪镇云汉村菜先生云汉街市蔬菜档 | 豆角 | / | 2022-11-24 | 克百威║ 0.048mg/kg║ ≤0.02mg/kg 灭蝇胺║ 1.4mg/kg║ ≤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NCP22442000602249568 | 5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横栏镇显刚蔬菜档 | 中山市横栏镇三沙村祥安综合市场蔬菜商铺 | 小黄姜 | / | 2022-11-21 | 铅(以Pb计)║ 0.412mg/kg║ ≤0.1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NCP22442000608332815 | 6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板芙镇北洪蔬菜档 | 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市埸蔬菜档D026-D028卡 | 老姜 | 计量称重 | 2022年11月18日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异构体之和)║ 0.028mg/kg║ ≤0.01mg/kg 铅(以Pb计)║ 0.26mg/kg║ ≤0.1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DBJ23442000608034191 | 7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东区连巧英菜档 | 中山市东区白沙湾村中湾街8号白沙湾市场A11、A12号(住所申报) | 韭菜 | / | 2023-06-03 | 铅(以Pb计)║ 0.342mg/kg║ ≤0.1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NCP22442000596253515 | 8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三角镇海海菜档 | 中山市三角镇振兴路37号三角市场K011 | 菠菜 | 散装称重 | 2022-12-28 | 毒死蜱║ 3.08mg/kg║ ≤0.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
NCP22442000602249377 | 9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三乡镇南龙市场承丽蔬菜档 | 中山市三乡镇南龙村南龙路8号南龙市场A3、A4号档(住所申报) | 油麦菜 | / | 2022-11-22 | 阿维菌素║ 0.095mg/kg║ ≤0.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NCP22442000602249433 | 10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横栏镇可红水产品档 | 中山市横栏镇三沙村三、四队文化广场侧祥安综合市场8号商铺 | 花甲 | / | 2022-11-23 | 氟苯尼考║ 287μg/kg║ ≤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NCP22442000596207006 | 11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火炬开发区英超鱼档 |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小引市场B5行1号之一 | 基围虾 | 散装称重 | 2022-12-27 | 恩诺沙星║ 289μg/kg║ ≤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
SBJ23442000602246374 | 12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沙溪镇黄焕转水产品档 | 中山市沙溪镇镇沙溪中心市场 | 泥鳅(淡水鱼) | / | 2023-06-09 | 恩诺沙星║ 222μg/kg║ ≤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省转移监督抽检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NCP22442000606435945 | 13 | 餐饮环节 | / | / | 中山市小榄镇大观园餐厅 | 中山市小榄镇绩西民安南路50号 | 边鱼 | / | 2022年11月23日 | 孔雀石绿║ 4.28μg/kg║ 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NCP22442000596168911 | 14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西区珍姐水产档 | 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39号农产品交易中心第三期NP3L1P0003卡 | 九节虾 | / | 2022-11-29 | 恩诺沙星║ 642μg/kg║ ≤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
NCP22442000596168487 | 15 | 餐饮环节 | / | / | 中山市南朗镇棠记海鲜餐厅 | 中山市南朗镇崖口村华山围路边 | 肉蟹 | / | 2022-11-23 | 镉(以Cd计)║ 0.98mg/kg║ ≤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
NCP22442000602249510 | 16 | 餐饮环节 | / | / | 中山市大涌镇南文美食城 | 中山市大涌镇南文市场侧 | 龙趸(海水鱼) | / | 2022-11-20 | 呋喃唑酮代谢物║ 21.1μg/kg║ 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NCP22442000602249527 | 17 | 流通环节 | / | / | 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市场阿坚水产档 | 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市场11号档 | 牛蛙 | / | 2022-11-23 | 恩诺沙星║ 196μg/kg║ ≤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DBJ23442000608330130 | 18 | 生产环节 | 中山市黄圃镇和味关家尾头菜加工坊 | 中山市黄圃镇兆丰村新涌街关兆明物业 | 中山市黄圃镇和味关家尾头菜加工坊 | 中山市黄圃镇兆丰村新涌街关兆明物业 | 大头菜 | 散装称重 | 2023年06月05日 | 苯甲酸及其钠盐 (以苯甲酸计)║ 1.22g/kg║ ≤1.0g/kg | 蔬菜制品 | 20230906 | 2023年9月6日 | 市监督抽检 | 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备注: 菌落总数标准值“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的含义是从一批产品中采集5个样品,若5个样品的检验结果均不大于10000CFU/g,或者只有最多2个样品在10000CFU/g与100000CFU/g之间且所有样品均不大于100000CFU/g,则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各地监管部门继续加强医药反腐力度。
据澎湃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1日,最近三周,至少有20个省份监管部门和纪委监委就反腐问题发声,要求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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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地监管部门发布的新闻稿可见,部分省份的集中整治行动是由药监部门发起主导,也有多部门联合参与的行动,而不少省份的相关整治行动还得到了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
多地卫健委、药监行动
据澎湃新闻记者的不完全统计,山东、天津、江苏、新疆、江西等省份的药监部门在近期召开了相关会议。其中,8月8日,据“江苏药品监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和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推进会在连云港召开。会议指出,集中整治药品领域腐败问题,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推动制定后续改进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而广东、海南、上海则是由当地卫健委发布相关消息。其中,海南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7月25日就已召开。会议指出,对突破行业底线、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涉嫌违纪违法人员,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处理。对一般问题线索,根据管辖权限由主管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对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重点督办或提级管理,违纪违法线索该处理处理、该移交移交、该督办督办。
上海还是包括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监局在的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提到,2023年10月31日前,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等三个专项行动内容,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的自查自纠。
这与中央层面的部署一脉相承。
此前的7月21日,据国家卫健委网站,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强调,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多地纪委监委出手
值得关注的是,多地的医药领域反腐风暴得到了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
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澎湃新闻记者的不完全统计显示,包括贵州、天津、 *** 、山东、陕西、山西、云南、黑龙江、湖北在内的纪检监察部门均已对外发布消息,将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其中,贵州省纪委监委于8月8日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对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强化震慑纠治并举,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深挖彻查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惩治一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声势和震慑。
值得关注的是,内蒙古、四川、云南、重庆、北京、海南、山西、福建等八地还公布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期间的举报 *** 。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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